辞职需提前多长时间告知
辞职时,依据国内《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职员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公告用人单位。
1.这一规定明确了职员离职的权利,并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不需要任何实质条件,仅需履行提前公告的义务。
2.职员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公告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赞同。
3.超越30日后,职员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因此,通常情况下,职员辞职需提前30日告知单位。
2、试用期内辞职公告时限?
找法网提醒,对于试用期内辞职的公告时限,大家需要区别不一样的状况。
1.由于大多数用人单位会与职员约定试用期,所以在试用期内离职的话,职员需要提前3日公告用人单位。
2.这一规定与正式职员离职的公告时限有所不同,主如果由于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职员相互知道、协商选择的过程,双方都有更大的灵活性。
3.假如职员在试用期内决定辞职,仅需提前3日公告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但若是已经转正的职员,则需要根据正式职员的规定,提前30日公告单位。
辞职不提前公告有什么后果?
假如职员辞职不提前公告用人单位,或许会面临一些不利的后果。
1.用人单位或许会需要职员赔偿因未提前公告而导致的经济损失。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假如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导致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赔偿的范围包含用人单位招网站收录用职员所支付的成本、为其支付的培训成本、对生产、经营和工作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等。
3.假如职员辞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滞留在原用人单位,或许会导致职员在新的工作单位不可以办理正常的录用手续,拿不到包含档案在内的个人材料,也不可以缴纳劳动保险。
因此,为了防止这类不利的后果,职员在辞职时应当遵守有关规定,提前公告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