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中国律师网

中国律师网 > 律师入门 >

书面解除公告未送达劳动关系不算解除吗

www.laikaike.com 2025-06-27 劳动纠纷

书面解除公告未送达劳动关系不算解除吗

书面解除公告未送达劳动关系不算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打造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打造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打造。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准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规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记者的总结到此为止,假如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欢迎来华律网进行咨询,华律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由专业的律师团队为你解答你的疑惑。

文书推荐: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协议酒店劳动合同通用版范本广东劳动合同范文简短美容美发店劳动合同

Tags: 劳动工伤 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