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需要赔偿劳动者的损失吗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假如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方法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我们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与劳动合同的约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均将被认定为无效。
因单位的上述缘由之一致使劳动合同被确觉得无效后,假如给劳动者导致了损害,单位应付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假如由于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方法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合同无效的,一旦给单位导致损失,也需对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以欺诈、胁迫的方法或者乘人之危,使他们在违背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免除我们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根据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他们导致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读者假如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忙,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文书推荐:劳动合同范文模板养殖场职员劳动合同劳动仲裁申请书最新版劳动关系解除协议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