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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与薪资发放公司不同

www.xmpkm.com 2025-05-15 劳动纠纷
1、

劳动合同与薪资发放公司不同

劳动合同与薪资发放公司不同,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1.实践中,有些企业为避免缴纳社会保险费、计算加班费等责任,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较低的薪资标准,而实质发放时则提升。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2.一旦发生纠纷,只须有发放记录等证据证明实质发放的薪资与劳动合同约定的不同,仲裁机构和法院一般会支持以实质薪资为准。

因此,劳动者务必保留好领取薪资数额时的有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2、

聘书是不是等同于劳动合同

聘书能否视为签订了劳动合同,重点在于聘书的内容。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拥有包含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九项必须具备条约。

2.假如聘书的内容并不包括这类必须具备条约,那样它就不可以被视为劳动合同。

3.假如聘书内容全方位,拥有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约,并且双方根据聘书的内容实质履行了彼此的权利和义务,那样如此的聘书就具备了劳动合同的性质,可以被视为已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3、

劳动合同薪水约定不明处置

找法网提醒你,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假如薪水约定不清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或许会面临肯定的困扰。

1.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且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清楚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将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的规范实行。

2.假如没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那样将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即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获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

3.假如单位无故克扣或拖欠薪资,劳动者不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需要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Tags: 劳动争议法 劳动争议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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