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需要个人出示什么证据
劳动仲裁需要个人出示的证据材料具体如下:
1.为了证明我们的入职状况,劳动者应提供如《入职登记表》、《聘用书》等文件。这类文件可以明确地反映劳动者的入职时间、职位与双方的基本约定。
2.关于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据,劳动者应筹备《劳动合同》、《职位调整公告》、《借调函》等材料。这类文件可以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具体工作内容、职位变动与工作职责等。
3.对于约定薪资和工作时间的证明,劳动者可以出示《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的《职员手册》等规章规范。这类文件可以明确劳动者的薪资待遇、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等权益。
4.劳动者还需提供薪资发放的证明,如《薪资条》、《银行打卡记录》等,以证明我们的收入状况,为了证明具体的工作时间,劳动者应提供《考勤表》、《考勤记录》等材料。
5.在辞职方面,劳动者应保留《辞职交接表》、《辞退书》、《离职申请》等文件,以证明我们的辞职缘由、辞职时间与辞职后的有关事宜。
2、怎么分辨劳动仲裁证据的效力
在劳动仲裁中,证据的效力是决定案件胜败的重点原因之一,因此,判断劳动仲裁证据的效力看上去非常重要。
1.国家机关与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如法院的判决书、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书等,其效力一般优于其他书证,这是由于这类公文文书具备法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2.鉴别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与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其效力也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这类证据种类具备更高的客观性和可信度。
3.原件、原物的效力优于复制件、复制品。这是由于原件、原物可以更真实地反映案件事实,而复制件、复制品则可能因复制过程中的误差而失真。
4.法定鉴别部门的鉴别结论也优于其他鉴别部门的鉴别结论。这是由于法定鉴别部门具备专业的鉴别技术和法定的鉴别程序,其鉴别结论更具权威性。
5.在实践中,还应该注意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只有拥有这三个特质的证据,才能被认定为有效证据。
劳动仲裁证据采集及需要注意的地方
找法网提醒你,在劳动仲裁证据的采集过程中,劳动者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务必保留好证据原件。
假如没办法提供原件,应尽可能提供原件保存处在他们的依据或证据,以证明我们的倡导。
在提供复印件或复制品时,应注明来源和复制时间,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信度。
2.在采集证据时,应注意证据的完整性和连贯性。尽可能采集与案件事实有关的所有证据,并根据时间顺序或逻辑顺序进行整理,以便在仲裁过程中可以明确地呈现案件事实。
3.劳动者在采集证据时,应尽可能防止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
在采集视听资料时,应确保不侵犯别人的隐私权;
在采集证人证言时,应确保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4.劳动者在采集证据后,应准时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在仲裁过程中,应积极配合仲裁庭的调查和询问,以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
通过本文的介绍,期望可以帮助劳动者更好地知道劳动仲裁证据的采集及需要注意的地方,从而在面临劳动纠纷时可以更好地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