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起,广州公厕全部免费向社会开放,同时由中标的公司负责公厕的保洁工作,由此引发了环卫工人的一些劳动纠纷。在环卫部门提出终止与工人的劳动合同后,荔湾区76名环卫工人提起诉讼,需要经济补偿。经法院组织调解和区政府介入,现在已成功调解65宗案件,其余11件已主动撤诉。工人拿到了认可的补偿款和困难补助。
2007年十月、11月,荔湾法院先后受理两批共76宗状告荔湾区市容环境卫生公厕管理所的案件,第一批为37宗,第二批为39宗。环卫工钟先生就是第一批,他告诉,环卫部门提出跟他们终止合同,并且说会由社会上的保洁公司来接管,会尽可能需要保洁公司继续招聘这类工人,但最后接不同意要看状况而定。于是他们便分批起诉,需要经济补偿。因为案件为群体性案件,荔湾法院民一庭的法官多次商讨策略,并在周六加班开庭审理。据民一庭庭长谭*琪介绍,经过法庭调查发现,其实多数工人的劳动合同已经在当年2月或4月到期,解除合同是正常状况。津贴、加班薪资等也发放了,只不过双方在金额上存在争议,法院决定组织调解。
虽然调解书上没载明经济补偿。但获悉,大多数工人都拿到了认可的补偿。“因为区政府介入,最后结果非常不错,出乎我的意料”,代理了其中十多宗案件的陈*游律师说。根据法律规定,有的案件已经超越60天仲裁时效,非常难得到补偿,而且有一部分还只不过事实劳动关系。不过最后区政府介入后,对于没拿过工龄补偿的,给予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薪资的待遇。比如,工龄9年的钟先生,就拿到了9个月薪资的补偿。同时还以困难补助金的方法给了1300元/月的补偿。“我对经济补偿的结果非常认可了”,钟先生说,这类工人现在多数还在做原来的工作,只不过已经归是保洁公司。“目前薪资比以前少了点,以前是1025元,目前只有780元”,钟先生说,他们与新企业的劳动合同只有乙方签名,他目前关心的是劳动合同是不是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