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问题:我单位与另一个公司进行商业往来,但近期一年由于他们拖欠几十万的货款而产生纠纷,大家筹备对他们进行起诉,但又不想破坏合作关系,能否让律师向对
方发出声明,需要他们立刻偿还欠款,不然大家将以诉讼的方法解决大家之间的欠款纠纷?
大连律师回答:这完全可以。大家可以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向他们发出律师催款函或律师协商函,公告他们你们单位已经委托了律师事务所来办理欠款事宜,同时告知他们因败诉
其要承担的风险,督促他们尽快还款。假如他们也期望与你们继续合作的话,就会积极与你们联系,协商解决欠款偿还事宜,如此不只降低了讼累,还可以更好的继续合作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