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签了劳动合同不想干了如何解决
假如签了劳动合同后不想继续工作,可以采取以下手段:
1.应仔细查询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劳动合同中一般会明确解除合同的条约,包含是不是处于试用期、提前解除合同的条件及程序等。
假如尚处于试用期内,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一般仅需提前3日公告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若已过试用期,则一般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公告用人单位。
2.建议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劳动者可以主动与用人单位交流,诚恳地说明不想继续工作是什么原因,争获得到用人单位的理解。通过协商,双方可以达成一致,和平地解除劳动合同。
3.还需考虑是不是存在法定解除情形。假如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准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提前公告用人单位。
在此状况下,劳动者应保留好有关证据,确保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整个过程中,劳动者应注意遵循法定程序,保存好有关证据,以免引发非必须的劳动纠纷。
2、解约劳动合同法定情形有什么
解约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主要包含以下几种:
1.用人单位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准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规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方法或者乘人之危,使他们在违背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我们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找法网提醒你,在出现上述法定情形时,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