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日常,合同违约方要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应该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违约方赔偿的损失包含实质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但有的守约方在继续损失时,会不了解或忽略可得利益的计算,致使失去了一部分应得的赔偿。
什么是可得利益?
所谓可得利益,是指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物质或者非物质的利益。说白了,就是合同正常履行后,守约方可以获得的利益。这部分利益,因违约方违约致使守约方损失了该部分可得利益,那样需要违约方赔偿该部分利益,亦无可厚非。
这在《合同法》中也已经明确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他们导致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等于因违约所导致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应该注意的是,可得利益是一种将来的需要通过合同的继续履行才能达成的利益,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可以合理预见到的利益。其它不能遇到的利益,或有很大几率不可以获得利益,违约方不需要赔偿。
如何计算可得利益?
在实践中,可得利益没很明确的计算办法,案件不同,可得利益的差别就很大。但可根据以下几个方面原则计算可得利益损失:
1、可得利益损失是指在生产、销售或提供服务的合同中,生产者、销售者或服务者因他们的违约行为而遭到的预期纯收益损失。一般包含生产收益、经营性收益损失、转售收益损失三种主要种类。但可得利益是合同履行后的纯收益,不包含主观推断的损失与为获得收益所支付的成本。
2、可得利益损失应当是可以预见的损失,包含合理预见的损失数额和依据他们身份所能预见到的可得利益损失种类。
3、计算可得利益损失,应包含守约方采取合理手段预防损失扩大的合理成本。但守约方未采取防损手段的,应自行承担扩大的损失。
4、可得利益应扣减守约方因损失发生的同一违约行为而获得的利益。
5、据此,可得利益损失的计算公式基本是:可得利益损失赔偿额=可得利益损失总额-不可预见的损失-扩大的损失-受损害方因违约获得的利益-必要的本钱
假如案件复杂,或可得利益数额大,可以委托专业违约损害赔偿律师帮助处置,积极通过法律渠道进行追偿,总是可以获得最大的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