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顺利履行,都会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约。当合同要紧时,双方总是会约定一个很大的违约金数额,但有的人又会担忧高额的违约金会不会违反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额。
事实上,现行法律规定,对违约金数额没规定,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参考实质状况,自行确定违约金数额的大小。
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依据违约状况向他们支付肯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办法。也就是说,违约金数额全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的,法律没规定最高限额,也没最低限额。
但这并不意味守约方最后到手的违约金,就肯定是合同约定的金额:
依据《合同法》及《合同法讲解二》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导致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导致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合降低。所谓“过分高于导致的损失”,是指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越导致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
因此,尽管违约金数额没最高额限制,但不管合同违约金数额约定的怎么样,最后的确定违约金数额仍是守约方的实质损失。实质损失越大,违约金一定越高,实质损失越小,违约方是可以需要法院减少违约金的。
当然了,在签订合同时,适合提升违约金数额,对守约方而言,显然更为有利的,退一万步讲,当他们觉得违约金过高,也是他们需要需要减免,而不是自己向法院起诉需要提供违约金数额。
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不需要太过担忧违约金数额的问题,大胆设定违约金。假如因违约,出现违约金纠纷的,又没办法协商处置的,可以咨询专业合同违约金律师,再作进一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