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既不付租金,又不归还出租物的状况,给出租人导致了紧急损失,这个时候如何拿回租金和出租物,对出租人而言,是头等大事。这样的情况下,出租人不可以采取盗抢等非法方法,应当通过法律渠道维护我们的权益。
出租人对外出租汽车、房子等出租物,目的就是为了获得租金等收益,一旦承租人拖欠租金,甚至强占出租物,势必会损失极其严重。这个时候,出租人可以参考实质状况,选择采取以下方法追回租金及出租物:
1、经电话、信函等催款不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出租合同。
一个出租一个承租,那样承租人就应该根据约定支付租金,如拖欠租金,就是违约,就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出租人可以要其赔偿及支付违约金,同时可以在催款后,依法解除出租合同。
如租房,承租人拖欠租金,已属违约,经出租人合理催款不付的,出租人就能发信函、短信、邮件等方法解除合同。
除此之外,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既不付租金又不归还出租物的,已经涉嫌侵占罪,可以报警处置,到时候承租人就可能被法院判刑处罚。这点可以在发函时,予以说明,敦促承租人付款及返还出租物。
2、采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及索回出租物。
当承租人坚决不付款又不返还出租物,或玩消失,出租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追偿。假如胜诉后,仍未拿回租金及出租物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实行,拿回相应的款项和出租物。
事实上,如果租金数额大、出租物价值高的,最好先报警,假如报警未能解决问题的,可请专业合同律师到法院起诉,这是最后效果最好的处置方法。最好不要采取盗抢等非法方法,收回出租物,这是有法律风险的,涉嫌刑事犯罪,届时就得不偿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