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面试完还没有签劳动合同,招工方就让我缴298元服饰费,之后又让我缴纳各种成本。当我表示对这份工作不再有兴趣,期望退还服饰浪费时间,招工职员竟称只能退还15%的成本!”近日,家住闵行的陈先生陷入了一块招工纠纷,为讨还自己缴纳的服饰费,还与招工职员发生了肢体冲突。最后在警方的协调下,陈先生终于拿回了自己缴纳的“服饰费”,并得到200元的赔偿。
签协议先缴服饰费?
8月9日,陈先生在九号线小南门站外,看到电线杆上贴着一张招聘小广告,其中有他心仪的驾驶员职位。“我本身就是驾驶员出身,现在无业。这则广告说月薪能达到3000元至4500元,一周两天休息,天天工作八小时,还包吃包住,我感觉待遇很好,决定尝试联系。”当天陈先生就根据广告上的联系方法打了电话,约定第二天面试。
十日上午,陈先生来到梅陇西路1980弄51号一房间内进行面试,此时他才得知自己运送的主如果化妆品。面试通过后,他们先让其缴纳298元的“服饰费”,并称只有缴纳了这笔成本才能签订劳动合同。陈先生表示身上只有200元,未带足钱,招工方就让陈先生下午把钱带足再来。
千元押金引发疑窦
“当天下午,当我带够了钱过去缴纳这笔服饰费后,没想到招工方又要让我缴纳一笔1200元的押金。当时我心里就满腹狐疑,交服饰费也不再计较,这笔押金又是什么问题?我心想这可能是一个招工骗局,便想舍弃这个工作,让他们退回服饰费。”
没想到,此时招工职员表示,退服饰费可以,但只能退15%。“既然是服饰费,我连服饰都没拿到,也还没上岗正式工作,为什么不可以全额退还?”招工职员此时好言劝慰陈先生,不要随便舍弃这份工作,退15%的服饰费并不合算。然而,此时的陈先生执意要退还这笔成本,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并最后引发肢体冲突。
事发后,陈先生拨打了110,附近派出所的警员赶到现场进行了协调。最后,陈先生的298元服饰费被如数退还,因被招工职员殴打,还获得了200元的赔偿金。
招工方称是个误会
8月11日,致电该招工单位负责人黄先生。黄先生称,他们并无需面试者缴纳如陈先生所说的“1200元押金”这一款项,“可能是陈先生误会了。”
另外,至于先前缴纳的“服饰费”,黄先生表示这是他们企业的规定,公司职员需要身着公司统一服饰上岗,而这笔服饰费在职员工作一个月后亦可退还。“假如面试者缴纳服饰费后自愿舍弃工作,则服饰费也可如数退还,公司没有只退还15%服饰费的规定,这可能是陈先生理解有误,或是大家招工职员在招聘时未讲解了解,具体状况大家会在进一步查实后再做有关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