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在校大学生不可以订立劳动合同。在校大学生不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不拥有劳动者的身份。所以不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假如为单位提供了有偿服务。可以与他们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在校生实习协议,明确约定权利义务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2.打造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有三种状况:一是在打造劳动关系即用工的同时订立;二是在打造劳动关系后即用工后一个月内订立;三是在打造劳动关系前即用工之前订立。君子约定,口头承诺不管用,薪资、奖金、福利等“要害”,必须要写在合同里。
3.学历、简历造假则合同无效。在向用人单位投递简历时,简历内容必须要真实。由于用人单位一旦发现你的简历有“水分”。他们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赔偿或补偿金。虽然不影响你拿到薪资,但因此给用人单位导致损失的,用人单位还有权需要损失赔偿。所以,不要为了让简历好看而编造实习历程、奖学金及获奖历程或者随意给自己整个学生会主席的头衔。在向用人单位介绍我们的状况,有权“无可奉告”。知道用人单位的真实状况也是你的一项关键的权利。当然也是很必要的,不过应该注意方法办法,巧妙周旋。
4.非全日制用工指的是平均每天工作低于四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低于24小时的用工形式,比如有的单位有保洁职员,电梯工等非全日制工作职位。切记,跟你在校时的打工完全是两回事。
5.合同签订时间。自你为用人单位干活那天起打造劳动关系,或者从干活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合同。不然自第2个月起应支付又倍薪资。如果是1年都没签劳动合同,自第2年起,劳动者有权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按期劳动合同。大学生不再担忧用人单位不和自己签订合同了。
6.试用期长短。以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是三个月以下的。不可以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越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越二个月;三年以上固按期限和无固按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越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签协议的时候,必须要睁大双眼哦。
7.试用期薪资高于单位同职位最低档薪资或合同约定薪资的80%。且须高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用人单位不可以再0元试用了,你不需要靠家接济就能基本养活自己啦。
8.试用期不可以多资签订或单方延长。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用人单位也不可以以面试大学生“表现不好”而单方面延长其试用期。用人单位“试用期后辞退”的如意算盘完全落空了。
9.劳动合同要有工作地址范围的限制。用人单位不可以在合同期内,以工作需要为名,随便将你调派到外地分公司或者以出差为名而叫你长期派驻外埠工作,而叫你饱受牛郎织女的相思之苦了。
10.用人单位需要为职员缴纳社会保险。假如招聘的时候用人单位告诉你,是不是上保险需要点导批准或协商。或者依据你的工作表现来决定,你可以扭头就走,不需要犹豫。
11.试用期解除合同,劳动者需要提前3天公告单位,口头公告就能,无需书面公告。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辞退劳动者,不只要合法,还要说明理由,除非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然不可以无故辞退。你试用期离职的话,无需向单位交纳任何成本,提前3天公告,就能潇洒地说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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