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是怎么样规定的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特殊情形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法》
第一百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董事会觉得必要时;
监事会建议召开时;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特殊情形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上内容由华律网记者整理,期望能帮助到大伙。假如还有哪些疑问的,建议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华律网致力于为大伙塑造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