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
1、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需要自愿结婚。
2、婚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
4、双方没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2、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与与他们当事人没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最近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3、结婚登记的程序
1、需要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一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根据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需要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察,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4、结婚登记的时限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婚姻登记手续
需要婚姻的男女双方需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同时需要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婚姻情况证明
4、结婚以前健康检查证明;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离过婚的,还应提供法定的离婚证件;
注: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登记需要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情况证明,本人身份证件和婚姻前健康检查证明。
杭州婚姻登记处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如下:
下城区婚姻登记处
下城区戒坛寺巷21号85152671周1—58:30—12:0014:00--16:30
上城区婚姻登记处
小塔儿巷19号87922674周1--4全天8:30--11:30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