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提离职有薪资吗
试用期内提离职确实有薪资,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及《薪资支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薪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且不能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因此,即使是在试用期内,只须劳动者实质提供了劳动,就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假如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试用期内的薪资,劳动者完全有权利通过合法渠道进行维权。
2、试用期离职后怎么样追讨薪资
试用期离职后,若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薪资,劳动者可采取以下两种主要渠道进行追讨:
1.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这是一种较为方便的方法,但应该注意各地执法力度可能存在差异。劳动者可以通过此渠道需要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薪资,并可能获得相应的处罚决定。
2.申请劳动仲裁:
若劳动监察投诉未能解决问题,劳动者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在仲裁过程中,除去需要支付薪资外,劳动者还可依据具体状况倡导经济补偿、双倍薪资等权益。仲裁程序虽稍显复杂,但一般可以较为彻底地解决纠纷。
试用期离职的步骤及需要注意的地方
找法网提醒你,试用期离职应遵循肯定的步骤,并注意有关事情以确保自己权益不受损害:
1.提前公告: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离职应提前3日公告用人单位,因此,离职前需书面提交离职申请,并明确辞职日期。
2.工作交接:在辞职前,劳动者应与用人单位进行工作交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交接过程应有书面记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3.领取档案及物品:若个人档案或工作物品存放在公司,辞职时需准时领取并妥善保管。领取时应需要公司贴封口条并盖章,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结算薪资:辞职时,劳动者应与用人单位结算薪资。依据出勤天数计算应得薪资,并确保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
5.保留证据:在整个离职过程中,劳动者应保留好有关证据,如离职申请、工作交接记录、薪资条等。这类证据在后续维权过程中可能发挥要紧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