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规定可以体现多重交易合同的效力
有以下规定可以体现多重交易合同的效力:合同双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交易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多重交易致使行为人不可以实质履行的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找法网提醒你,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拥有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使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邮件等方法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多重交易合同起诉法院受理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多重交易合同为什么都有效?
在多重交易行为中,出卖人隐瞒了与订立合同有关的要紧事实,因此,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与两人或多人订立的多重交易合同,均可以为有效的交易合同。
所谓的多重交易,是指出卖人就同一项财产的出卖订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交易合同,形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交易债权债务关系,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内容上相互重叠。交易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只须交易合同的标的物非法律禁止买卖的物品,一经交易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并依法生效。对于多重交易行为中每个单独的交易合同,也都不例外。
交易合同是债权债务合同,出卖人对于买受人的出货行为不符合交易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当然包含出货不可以的状况。同理,在多重交易合同中,出卖人因向某一买受人出货了标的物,而对其他买受人不可以履行时,该买受人可以参考法律的规定需要出卖人承担履行合同不可以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