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职员不能辞退
依据《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能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觉得不适合的,有权提出建议。假如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需要重新处置;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公告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公告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劳动的;
用人单位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以上就是华律网记者总结的有关内容,假如对本文章还有哪些不可以够理解的,可以通过华律网找律师进行咨询指导,他们可以直接的对你说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