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否认工伤按病假算吗
单位否认工伤,并不可以将它算作病假。工伤休假与病假在性质、待遇及法律依据上均有显著不同。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而中止工作同意工伤医疗的期间,被叫做停工留薪期。在此期间,职工的原薪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的长短需依据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来确定,若满一年,则需由当地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进行确认。
因此,法律快车提醒,若职员确实因工作受伤,即使单位否认,也不可以按病假处置,而应根据停工留薪期的规定,保障职员的合法权益。
2、工伤的认定范围有什么
工伤的认定范围在国内法律中有明确规定,以下情形应认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平时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与在紧急状况下虽未经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赞同,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创造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原因导致职业病。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地区内,因为不安全原因导致意料之外伤害,或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导致死亡或经首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
8.因公外出期间,因为工作缘由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料之外事故导致伤害或失踪,或因突发成人两性疾病导致死亡或经首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
9.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常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买卖外,与符合其他合理路线和时间的上下班途中意料之外。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