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合同出售能否收出售费
房租合同出售时,能否收取出售费主要取决于出租人与承租人的约定与次承租人的赞同状况:
1.当承租人经出租人赞同转租房子时,双方可以在转租合同中约定出售费。假如次承租人赞同这一约定,则需根据约定支付出售费。
2.《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
承租人经出租人赞同,可以将出租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出租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导致出租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虽然该条约未直接提及出售费,但转租行为的合法性为约定出售费提供了法律基础。因此,在双方自愿且合法的首要条件下,可以约定出售费。
2、合同期内房租能否上涨
找法网提醒,在租房合同期内,房东不可以随便上涨房租。
1.出租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一旦生效,即对双方具备法律约束力。在合同有效期内,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合同中有明确的涨租条约,不然房东无权单方面提升租金。
2.假如房东擅自涨租并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将构成违约行为,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在合同有效期内,房东应遵守合同约定,不能擅自变更租金标准。
3.假如出租合同到期后,房东可以需要涨价,但此时租客也有选择同意或退房的权利。双方应依据市场状况和自己需要进行协商,以达成新的出租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