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上诉费如何缴纳
二审上诉费的缴纳,当事人在提交上诉状时向人民法院预交。具体来讲,依据《诉讼成本交纳方法》的有关规定,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预交。
1.若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则需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若未预交诉讼成本,人民法院会公告其在指按期限内预交。
2.若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成本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且在人民法院指按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成本的,人民法院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2、二审上诉费交纳标准是多少
找法网提醒,二审上诉费的交纳标准,主要依据案件的性质和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来确定。
1.依据《诉讼成本交纳方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财产案件依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根据肯定比率分段累计交纳。
2.低于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越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根据2.5%交纳;以此类推,直至超越2000万元的部分,根据0.5%交纳。
3.对于非财产案件,如离婚案件、侵害人格权案件等,则根据固定金额或依据涉及财产数额的肯定比率交纳。
4.常识产权民事案件、劳动争议案件与行政案件等也有相应的交纳标准。
因此,当事人在缴纳二审上诉浪费时间,应依据案件的具体状况和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参照《诉讼成本交纳方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和交纳。
二审上诉费怎么样申请司法救助
对于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在缴纳二审上诉浪费时间,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1.依据《诉讼成本交纳方法》第六章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交纳诉讼成本确有困难的,可以根据本方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成本的司法救助。
2.申请司法救助的当事人需要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与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申请会进行审察,若符合规定的情形,如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等,人民法院会准予免交、减交或者缓交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