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及起诉需成本多少钱
法院立案及起诉所需成本因案件种类和争议金额而异: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依据财产总额按肯定比率交纳;
2.侵害名字权、名字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一百元;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一元至五十元;
4.而财产案件则依据争议的价额或金额,根据肯定比率交纳,从五十元到按争议金额的百分之零点五不等。
2、法院诉讼成本怎么样收取
找法网提醒,法院诉讼成本的收取是依据案件种类和争议金额来确定的。对于不相同种类型的案件,如离婚案件、侵权案件与财产案件,诉讼成本有明确的怎么收费。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低于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越一万元的,超越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2.财产案件则依据争议的价额或金额,根据肯定比率分段累计交纳。
这类成本需要在立案时由当事人预交,并在案件审结时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诉讼成本由哪个承担
诉讼成本的承担原则上是由原告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由被告预交反诉部分的诉讼成本。
1.假如当事人交纳诉讼成本确有困难,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由人民法院审察决定。
2.案件审结时,人民法院会将诉讼成本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负担的数额用书面公告本人,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负担的诉讼成本。
3.当事人凭交款收据和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结算诉讼成本,达成多退少补。这意味着,诉讼成本的最后承担者可能依据案件的判决结果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