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诉诉讼费不交法院会如何处置
败诉方不交诉讼费,法院的处置进行强制实行,在案件审理结束后,依据审理状况决定诉讼成本具体由哪个负担。
1.若败诉方拒绝履行缴纳诉讼费的义务,法院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采取一系列强制手段来确保成本的收缴。
2.强制手段可能包含但不限于查封、扣押、冻结败诉方的财产,或者从其银行账户中直接划拨相应金额等。
因此,败诉方应当自觉履行缴纳诉讼费的义务,以防止非必须的法律后果。
2、诉讼成本包括什么内容
诉讼成本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经济、海事和行政诉讼时,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成本。具体来讲,诉讼成本包含以下几项内容:
1.案件受理费。
最主要的诉讼成本之一,包含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与部分再审案件受理费。
应该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再审案件都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再审案件才需要交纳。
2.申请费。当事人依法向法院申请某些事情时,也需要交纳申请费。这类事情包含但不限于申请实行、申请保全手段、申请支付令、申请公示催告等。
3.其他成本。除去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以外,诉讼成本还包含证人、鉴别人、翻译职员、理算职员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
这类成本由法院根据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的依据
找法网提醒你,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的依据主要源自国内有关的法律规定,这类法律明确规定了诉讼案件中需要缴纳的成本问题与成本承担的当事人。
1.在大部分状况下,诉讼成本由败诉方承担是适当的行为,由于这体现了诉讼的公平性和正义性,也鼓励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小心考虑,防止无谓的诉讼和浪费司法资源。
2.假如起诉方先行垫付了诉讼成本,那样在案件审理结束后,败诉方应当承担起缴纳诉讼费的义务,拒不缴纳的,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手段来确保成本的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