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内不签劳动合同应该怎么样办辞职证明
一个月内未签劳动合同,若需办理辞职证明,辞职单位须遵循《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1.具体来讲,即使在试用期结束且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状况下,辞职单位也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的需要,向劳动者出具辞职证明并办理有关辞职手续。
2.辞职职员有权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辞职证明书,该证明书应明确受雇日期、职位及辞职缘由。值得注意的是,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非辞职证明书。
3.辞职证明书的开具不需特定交阅单位,因此不需要写明收信人的名字和地址,仅需注明开证明的日期。
2、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若对原用人单位导致经济损失,该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概念务。同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需进行劳动赔偿。
未签协议的辞职补偿步骤
找法网提醒,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辞职时若需寻求补偿,可遵循以下步骤:
1.劳动者应明确自己权益,知道《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提出补偿需要,若用人单位拒绝或没办法达成一致,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3.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需筹备充分证据,如工作记录、薪资条、同事证言等,以证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
4.若劳动仲裁委员会认定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将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相应的补偿金。
5.若用人单位仍不履行裁决结果,劳动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一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