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年限如何认定的
对于工作年限的认定,主要依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维持劳动关系的时间来确定。
1.工作年限是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它是确定劳动者经济补偿、医疗期等权益的要紧依据。
2.劳动者在某单位工作,无论期间是不是中断,只须与用人单位维持劳动关系,其工作年限都应连续计算。
比如,劳动者在某单位工作一段时间后离开,但并未解除劳动关系,后又重新回到该单位工作,其之前和之后的工作时间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作年限。
3.对于从国有单位正常调动进入企业工作的劳动者,其在国有单位的工龄也可计入本单位工作年限。
2、连续工作时间怎么样计算
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维持劳动关系的时间,在计算连续工作时间时,不应扣除劳动者依法享有些医疗期时间。
1.医疗期是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依法享有些休息和治疗的期限,是劳动者劳动权益的组成部分,因此不应被排除在连续工作时间以外。
2.在计算经济补偿、医疗期等权益时,本单位工作年限”与“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为同一定义,也应根据这一原则进行计算。
工作年限与补偿标准关系
找法网提醒你,工作年限与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密切有关。
1.依据《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1年,用人单位就应支付1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对于工作不满1年的状况,也有相应的规定。
3.在计算经济补偿时,月薪资的计算也有明确规定,应根据劳动者应得薪资计算,包含计时薪资或者计件薪资与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4.假如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薪资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的,还应根据当地最低薪资标准计算。
因此,准确认定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对于确定其经济补偿标准具备要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