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什么是工伤康复?为何要进行工伤康复?
工伤康复是借助现代康复的方法和技术,为工伤导致残疾或身体功能障碍的职员提供医疗康复、职业康复等服务,促进工伤职员恢复独立生活、学习和工作的能力,让工伤职员重返家庭和社会,提升工伤职员生活水平。
工伤康复有益于促进工伤职员最大限度的恢复生理功能,减轻工伤职员的伤病痛苦,对于符合肯定条件确认进行住院工伤康复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有关住院成本,还能减轻个人和单位因工伤职员住院康复治疗带来的经济负担。
6、工伤康复包含什么内容?有什么形式?
工伤康复包含医疗康复、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医疗康复是保证工伤职员全方位康复的首要条件和基础;职业康复是医疗康复的进步和健全,是帮助工伤职员维持和恢复适合职业能力的必要渠道,是拓展工伤康复的核心;社会康复则是帮助工伤职员回归社会的要紧手段。
依据工伤职员伤情程度不同,工伤康复有住院康复、门诊康复等方法。现在,本市住院康复实行工伤职员申请、鉴别机构确认的管理模式,主要收治伤情较重的工伤职员。
7、劳动能力鉴别包含什么内容?
劳动能力鉴别包含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别。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生活完全不可以自理、生活大多数不可以自理和生活部分不可以自理三个等级。
8、那种情况下工伤职员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别?怎么样提出劳动能力鉴别申请?
工伤职员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别。
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员向作出认定工伤决定所在区的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别申请。工伤职员因身体等缘由没办法自行提出劳动能力第一次鉴别、复查鉴别、第三鉴别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