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企业当中,假如职员他有纳贿了十万的行为,那样这时对这个行为应当要怎么样认定呢?
通常来讲,假如有了这种行为的发生,暂时是不会认定是纳贿罪,但并非代表这就没构成犯罪。这时。总是会以非国家员工纳贿对其定罪。假如说作为企业职员,他借助职务上的便利收惠或者是受惠的或者是在一些经济来往中,他违反了国家的规定收回扣等等,那样这一般就会被认定纳贿。
它主要包含有如此几个部分:
第一个是索要、或者是收纳贿。贿赂,就是大家将一些资金或者是一些珍贵的物品等一些大有财产性利益的东西。所谓索取贿赂,就是行为人在工作过程中借助自己职务上为其他人谋取相应的利益。或者是帮助他们解决相应的困难。但,在解决困难和索取利益的时候,是自己主动向他们索要一些好处的。那样,这个行为就叫做贿赂。至于一些所谓可以有不少形式,既能够是口头形式,也可以是书面形式,当然有些也会直接当面进行索取。
第二个部分就是借助职务上的便利的。假如行为人在职务上有便利往来,那样久会被认定是借助职务便利来进行。不然的话,他尽管产生了收其他人的财物的行为,但假如他借助的并非他一个人工作上的便利的话,也不可以够构成这个罪行。因此大家可以看到,假如要构成借助职务便利这个罪行的话,需要是与他的工作紧紧有关的。他借助的肯定是他所在职权,或者是相应职位的一些条件。
第三个就是为别人谋利。为别人谋利这个罪行,它主如果为其他人谋取相应的利益,不然的话,尽管是收了其他人的罪与财务,但并非为其他人牟利的话,也不会构成这个罪。通常来讲假如提供财务的人,他并没任何为其他人谋取利益的需要,单纯的赠予,那就不是为别人谋利者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