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县(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各分站:
依据省统计局、税务局的有关统计数据和规定,现将《2011年度黑龙江农机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实行标准》印发给你们。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在本标准公布前已处置结案的农机事故,仍实行原标准。
附件:2011年度黑龙江农机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实行标准
黑龙江农机安全监理总站
二○一一年5月13日
各市(地)、县(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各分站:
依据省统计局、税务局的有关统计数据和规定,现将《2011年度黑龙江农机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实行标准》印发给你们。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在本标准公布前已处置结案的农机事故,仍实行原标准。
附件:2011年度黑龙江农机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实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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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