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决定离婚时需要解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而双方共有房地产的,进行离婚房地产分割将直接关系双方的利益。但,农村户口的人离婚时,共有些是宅基地上的房子,由于法律上对此做有限制,所以有的人便不了解要如何处置。
第一,按规定,离婚时进行房地产分割,并且分割的是宅基地上的房子,需要遵守农村宅基地不能向城镇居民出售规定。
并且,起诉离结婚以后,法院也不可以以拍卖方法分割。
第二,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房子占有人。依据离婚的规定,双方可以先协商确定离婚房地产的分割,确定哪个占有房子,是不是进行房子补偿等。
当然,假如双方协商不下,或者直接起诉离婚时,将房地产分割问题交给法院处置时,法院会遵循以下的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益于生活,便捷生活原则;
4、权利不能滥用原则;
5、为一方所有些财产一同生活时遭到损毁后,另一方不予补偿。
因此,双方获得该房子的可能性是相同的,不过由于离结婚以后女方继续生活在原地不具备可能性,所以,实践中的做法是,将房屋判给男方所有,不过男方要按房子价值的一半补偿女方。
最后,离婚时宅基地上的房进行分割时,还是根据夫妻财产分割原则进行的,如果是双方做了其他约定,或是有其他特殊状况,譬如结婚以前建的房屋,结婚以后女方参与装修的,但双方对补偿问题未达成一致的,那样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