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员有什么补偿金
1.不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给职员支付双倍薪资的补偿。这个补偿从用工满一个月起开始计算,最多支付十一个月。
也就是说,假如公司在用工一个月内未与职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样从第二个月开始,职员就有权需要公司支付双倍薪资作为补偿,直至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满一年为止。
2.若用工满一年公司仍未与职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
这一规定明确体目前《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中,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薪资。
3.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的,还需自应当订立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薪资。
2、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样补偿
法律快车提醒,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补偿问题,需要依据具体状况来确定。
1.假如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那样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假如单位保持或者提升原来劳动条件,职员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假如单位减少原来劳动条件,职员不续签的,则单位还需要进行经济补偿。这一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的规范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
3、经济补偿的条件是什么
经济补偿的规范和条件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状况下,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支付条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
1.职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向职员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职员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保持或者提升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职员不认可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按期限劳动合同的;
6.与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终止劳动合同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