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有什么
劳动者的劳动保障主要涵盖了薪资支付、保险缴纳、休假权益等多个方面。
1.在薪资支付方面,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薪资在扣除社保成本及公积金后,不能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这是《劳动法》第48条明确规定的,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
2.用人单位还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提成与奖金,这类支付应基于双方的约定和劳动者的实质贡献状况综合认定。
3.在保险缴纳方面,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医保、失业保险等,以确保劳动者在面临风险时可以得到相应的保障。
4.劳动者也有权需要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手段,如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等。
5.在休假权益方面,劳动者享有带薪年休假、病假、婚丧假等多种休假权益。这类休假权益的设立旨在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促进工作与生活的平衡。
2、劳动保障中薪资与加班费规定
找法网提醒,在劳动保障中,薪资与加班费的规定是劳动者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
1.用人单位应确保支付给劳动者的薪资高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并按时足额支付。同时,加班费的计算也应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一般应包括劳动者的基本薪资、职位津贴等固定收入部分,而不应包含如新年节日费等由用人单位自行决定给付的福利。
3.在计算加班浪费时间,用人单位应根据高于正常薪资标准的计费水平为劳动者延长的工作时间支付加班费。
4.劳动者在倡导加班浪费时间,应承担基础的举证责任,如提供加班记录、薪资单等证据材料。若用人单位没办法提供反驳证据,则应采信劳动者的倡导,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不可以的不利后果。
劳动者带薪年休假标准及例外
劳动者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规范是依据其个人的累计工龄来确定的。
1.通常来讲,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劳动者,可以享受5天至15天的带薪年休假待遇。在年休假期间,劳动者享受与正常工作相同的薪资收入。
2.存在一些例外状况,致使劳动者没办法享受带薪年休假。这类例外状况主要包含: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且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根据规定不扣薪资的。
累计工作满肯定年限但请病假累计超越肯定天数的职工。
在这类状况下,即便劳动者符合带薪年休假的条件,也没办法再享受带薪年休假。
3.对于劳动者倡导单位未安排其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情形,举证责任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应证明已经安排劳动者休春节假,且在休假期间正常支付其薪资的责任。
若用人单位没办法提供证据,则应根据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和日薪资收入的300%的规范支付其未休年休假薪资报酬。
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休假权益,促进工作与生活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