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正式录用劳动者后,需要就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需要、工作期限等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但,有公司安排劳动者考核后,决定对其做降职降薪处置。由于原合同的基本内容被改变,有的劳动者担忧之前的劳动合同没用了,需要就最新的降职降薪条约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事实上,劳动者被降职降薪后,原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被改变,所以确有必要更改劳动合同。
不过,变更劳动合同要遵守规定,由公司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原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变更了的内容根据变更后的实行,其它没变更的内容根据原合同实行。
所以,除去调整职位减少薪水,其他内容没变的状况下,无需重新订立合同,将更改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即可,并且,修改之后与原合同同等效力。
不过,假如公司做了降职降薪处置后,未准时变更合同出现纠纷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处置。申请劳动仲裁时,要筹备以下的证据材料:
1、劳动争议申诉书;
2、企业的工商登记资料;
3、劳动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证据资料,如劳动合同或协议、薪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最后,其达成在很多公司无论是降职降薪还是升职升薪,或许会忽视变更劳动合同,但这对劳动者来讲不利,所以,作为劳动者最好准时提醒公司变更合同,以防止非必须的纠纷。假如因此产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在必要时去申请劳动仲裁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