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让大家回顾一下案件经过。某科技公司为独资公司,王某某为该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
2019年9月16日,张某某经别人介绍到该公司工作。张某某与某科技公司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某科技公司亦未为张某某缴纳社会保险。由于是经人介绍进入公司,出于人情考虑,张某对此也并未提出反对。
2022年5月13日,张某某以微信方法向公司请假,但未明确请假期限。
2023年5月26日,公司出具书面公告,以张某某未能确定何时上班为由,单方解除去劳动关系。张某某被逼无奈,想通过劳动仲裁讨要赔偿。
张某某在联系到律师后。大家发现双方由于既没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社保记录,且薪资发放也不规范,有时候是发现金。那怎么样证明劳动关系,及薪资待遇的具体数据,是大家第一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一,大家为劳动者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在劳动争议中,劳动者总是不知道有关法律规定,也没提前采集证据的动作。大家通过与劳动者的交流,帮助劳动者梳理案件事实、剖析法律关系,从而在有限的证据材料中发现有利的证据,不足的证据想方法补足,从而争取正确且迅速的申请立案,帮助劳动者节省维权时间。
第二,由于大家代理了劳动者代理仲裁和诉讼。在当事人授权的范围内,大家帮助劳动者代为提交仲裁、应诉等,这类过程大家充分运用我们的法律常识和经验,尽力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大伙都了解,仲裁诉讼到实行,每个程序耗时耗力,这个过程可能是3个月或者3年,期间每一个时间节点大家都会与当事人按期进行交流汇报进度或结果。
回到张某某案件中,通过律师的帮忙,成功地维护了张某某的合法权益。大家的倡导的原因是用人单位基于避税之目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股东等在薪资以外通过其个人网上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向劳动者转付肯定款项,转账行为具备持续性、规律性,且用人单位未能举证证明款项性质的,劳动者倡导款项系其薪资组成部分的,法院应予支持。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