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调解委员会是事业单位调解本单位人事争议的组织。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同意同级政府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指导。
调解委员会的职责:
调解本单位内发生的人事争议;
检查督促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对职工进行人事管理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做好人事争议的预防工作;
帮助仲裁委员会对本单位进入仲裁程序的案件拓展调查工作。
调解委员会调解单位与职工之间发生的下列争议:
事业单位与职工之间因离职、辞退发生的争议;
事业单位与受聘职员之间因公开招聘、聘用程序、聘用合同期限、按期或聘期考核、解聘辞聘、未聘安置、聘用合同履行等发生的争议;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仲裁的别的人事争议。
调解委员会调解人事争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当事人自愿申请,依据事实准时调解;
合法、合情、合理;
同当事人民主协商;
尊重当事人申请仲裁和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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