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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怎么样进行救济

www.bbdkv.com 2025-08-12 劳动纠纷

生效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怎么样进行救济

1、劳动者对下列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低于当地月最低薪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因实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2、当事人对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3、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根据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实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实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低于当地月最低薪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因实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根据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实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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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劳动工伤 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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