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协议书可以附加条件吗
辞职协议书一般不能附加条件。职员与用人单位在写作辞职协议书时,是不可以够附加条件的。
1.双方签订辞职协议书是依其性质不能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辞职是需要即时发生确定效力的法律行为,附条件会使辞职行为处于一种效力极其不稳定、不确定的状况。
2.辞职行为之所以不允许附条件,缘由在于辞职这种民事法律行为依其性质是需要即时发生确定效力的法律行为。
3.辞职行为不允许处于一种效力极其不确定的情况,职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要么确定的存续,要么确定的解除。
4.假如允许在辞职协议中附加某种条约,使得双方劳动关系的终止取决于某种不确定的条件的发生,那样将会致使劳动关系的稳定性遭到破坏。
因此,为了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关系的明确性,辞职协议书是不可以够附加条件的。
2、辞职协议书的签订步骤
找法网提醒,辞职协议书的签订步骤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1.起草辞职协议书:辞职协议书中的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伦理,不可以约定违法或不适当的内容。双方应就辞职的具体事情,如经济补偿、社保关系转移、工作交接等进行明确约定。
2.筹备有关证件:在签订辞职协议书前,双方需要筹备好身份证、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有关证件,以便在办理辞职手续时进行核对和确认。
3.双方协商并签署:职员与用人单位应就辞职协议书的内容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建议后,双方在辞职协议书上签字盖章,确认协议内容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4.办理辞职手续:在签署完辞职协议书后,职员需要根据协议约定的内容办理辞职手续,如工作交接、物品归还等。同时,用人单位也需要根据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等款项。
5.领取辞职证明:在办理完辞职手续后,职员可以向用人单位领取辞职证明,证明双方已经正式解除去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