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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货到付款” 收货人不付如何解决?

www.jsxdnh.com 2025-05-20 合同纠纷

鲁法案例673

运输合同中,常常有约定“货到付款”的情形,多数状况下收货方对支付运费没异议,但假如遇见收货方拒绝支付运费,承运人应怎么样维护我们的权利?

案情介绍

2023年7月,刘某通过中介找到宋某,约定由宋某将一车猪板油从甘肃金昌运送到山东聊城,货物送到后,由收货人支付运费。后宋某根据约定将货物运送到了指定地址,并出货给了收货方。但收货方称重后发现货物比约定的少了1.8吨,因此拒绝支付运费。后宋某联系刘某,刘某称其与收货人约定好了由收货人付运费,也拒绝支付运费,宋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刘某支付运费。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觉得,宋某与刘某之间的货物运输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双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宋某作为承运人已将货物运输至托运人指定的地址,并予以出货,刘某或者收货人应支付宋某相应的运费。虽然刘某与宋某约定的是由收货人支付运费,但收货人明确拒绝支付运费。依据《中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故当收货人明确拒绝支付运费,刘某应当向宋某承担违约责任。法院最后判决刘某向宋某支付运费。

法官说法

合同具备相对性,约束当事人双方。虽然合同双方可以在合同中为第三人设定履行义务,但如第三人拒不履行该义务,仍应由债务人来继续履行义务或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货物运输合同的双方为刘某和宋某,收货人为第三人,虽然根据刘某和宋某的约定由收货人承担运费,但在收货人明确拒绝支付运浪费时间,宋某应依据合同的相对性向刘某倡导。

法条链接

《中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中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址运输到约定地址,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成本的合同。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

Tags: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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