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如何和职员签劳务合同
当公司与职员签订劳务合同时,第一应当明确合同所应拥有的基本条约。
1.这类条约包含但不限于:
用人单位的名字、住所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名字、住址及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的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址;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安排;
劳动报酬的数额及支付方法;
社会保险的缴纳状况;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风险防护的有关手段等。只有当这类重点信息都被明确、准确地列出,并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才能形成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
2.依据《中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使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需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才正式成立。
2、公司签劳务合同的合法性
公司并不是在所有状况下都可以与职员签订劳务合同。
1.依据有关规定,公司只能与特定种类的职员签订劳务合同,如已领取养老金的退休职员、退休返聘职员、已与其他单位打造劳动合同关系的兼职职员与企业内退职员等。
这类职员在享受劳务合同所规定的权利时,其福利待遇一般要低于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
2.假如用人单位在符合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为了承担较少的责任或降低企业开支而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这是违法的。
3.假如用人单位与职员之间构成了劳动关系,即便双方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其实质也仍然是劳动合同关系,应适用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
职员怎么样维权未签劳动合同
找法网提醒,当公司未与职员签订劳动合同时,职员应第一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
1.理论上,公司应在职员入职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合同签订及社保有关手续。假如公司未主动提起劳动合同签订事宜,职员应主动向公司提出需要。
2.若协商无果,公司仍拒绝签订合同的,职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公司未签订合同及未缴纳社保的行为。
3.职员还可以选择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公司支付超越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薪资作为赔偿。
4.有的企业或许会与新入职的职员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待职员正式转正后再重新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种做法同样是违法的。
5.试用期本身就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假如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而不约定正式期限,那样该试用期将不成立,该期限应被视为劳动合同期限。
6.假如企业在新职员试用期满后仍未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职员同样可以倡导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薪资赔偿。
综上所述,职员在面对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状况时,应知道我们的权益并采取相应的维权手段。企业也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准时与职员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