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确权证丢了如何补
土地确权证丢了,当事人可以向农业委员会申请补办,假如是原来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丢失的状况,则不需要补办,可直接申请重新确权登记。
1.依据规定,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紧急污损、毁坏或遗失时,承包方应向乡人民政府农村营运管理部门提出换发或补发的申请。
2.经过乡人民政府农村营运管理部门的审核后,会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有关的换发或补发手续。
这一步骤确保了土地确权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国有土地用权证补办方法
国有土地用权证的补办方法主要包含以下步骤:
1.土地权利人需向原土地登记机关报失,并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土地证书灭失。
2.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媒体上的声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与原权源资料等。
3.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和土地登记审批表,并实地勘测,经审核,若是补发之列,土地登记机关会做出补发公告。
4.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无异议的,将予以补发,并在补发的土地证书上注明“补发”字样。
这一过程严格遵循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推行细节》的有关规定,确保了国有土地用权证的补办工作规范有序。
3、农村土地用证补办步骤
补办农村土地用证的步骤如下:
1.需找到当地村镇的土地登记部门进行报失申请。土地登记部门会派人下访核实房屋近况问题,核实成功后,土地所有权人需在土地登记部门规定的媒体杂质或报刊中刊登土地证书损毁或丢失的声明。
2.提交补办申请书、丢失声明文件原件及两份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授权书等资料。
3.递交资料后,等待土地管理部门领导审批核实,如对声明没异议,一般会在30日内给予回话,并补发证书,补发的证书上会注明“补发”字样。
这一过程严格遵循了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了农村土地用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快车提醒你,《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也强调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重要程度,为农村土地用证的补办提供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