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金管理公司归哪个管理
基金管理公司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进行管理。具体而言:
1.每个国家或区域对基金管理人的任职资格有不一样的规定,但一般都需要根据本国或当地区的有关证券投资信托法规,经过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后,方可获得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在中国,这一审核批准权由中国证监会行使。
2.基金管理公司需要满足肯定的资本实力、信誉条件,拥有经营、运作基金的硬件条件(如固定的场合和必要的设施等),拥有专门的人才及明确的基金管理计划等,才能通过审核,获得基金管理人的资格。
2、基金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
基金管理人的主要职责包含:
1.根据基金契约的规定运用基金资产投资并管理基金资产;
2.准时、足额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
3.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记录15年以上;
4.编制基金财务报告,准时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5.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6.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职责。
法律快车提醒你,对于开放式基金的管理人,还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契约的规定,准时、准确地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这类职责的履行,是基金管理人保护投资者利益、达成基金资产增值的要紧保障。
3、怎么样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需要遵循国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经过以下程序:
1.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至少有两个符合条件的发起人发起,并由主要发起人作为申请人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
2.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经过筹办和开始营业两个阶段,且这两个阶段都需要经过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在申请筹办阶段,需要提交包含申请报告、可行性报告、发起人状况、发起人协议等一系列材料,筹办期限为6个月,如遇特殊状况,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适合延长,但最长不能超越1年。
在筹办期限内,不能拓展基金管理和其他业务活动。
3.当基金管理公司筹办就绪后,由申请人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开始营业申请,并提交包含筹办状况、验资证明、职员状况等一系列材料。其中,公司章程的拟定需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发的有关法规实行。
通过以上程序,符合条件的机构才能成功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进而拓展基金管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