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担保人替还款人还完钱能追回吗
担保人替还款人还完钱,能追回。这一原则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
1.当担保人承担了保证责任,替债务人偿还了债务后,除非当事人之间有特别的约定,不然担保人有权在其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进行追偿,并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当然这一权利的行使不可以损害到债权人的利益。
2.假如同一债权既有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又有第三人提供的担保,那样在第三人承担了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后,他就依法享有了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权,而且可以在追偿权案件中一并倡导这一抵押权。
这一点在《民法典》第七百条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民法典》有关担保规范的讲解第十八条中都有明确的规定。
2、房地产证能否置换出担保人
房地产证不可以置换出担保人,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与房地产证并无直接关系,在借款人还清贷款后,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才会消失。
1.假如担保人想要解除担保关系,需要查询在签订贷款合同时,担保人与借款人与贷款机构之间的有关规定。
2.只须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还没有结束,担保人和借款人之间的连带关系就仍然存在。只有当贷款合同上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担保关系才会自动解除。
3.但也存在一些特殊状况,譬如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或者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方法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状况下提供保证,这类状况下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3、欠钱不还担保人需负责吗
法律快车提醒你,当借款人欠钱不还时,担保人一般需要承担责任,具体责任形式取决于担保合同的约定。
1.假如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是连带责任担保,那样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需要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假如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是一般保证,那样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实行仍不可以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3.假如当事人对担保方法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那样根据法律规定,将视为连带责任担保。
这意味着,在这样的情况下,假如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担保人将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这一点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中有着明确的规定。
因此,作为担保人,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必须要明确担保方法和责任范围,以防止非必须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