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日常,大家签署任何一份合同都可能存在法律风险,要防止这类风险,就要从开始谈判、合同签订到履行进行认真审察。
1、合同有相对性原则,第一需要审察的是合同主体,即签订合同的人:
在合同初始谈判阶段需要知道:
1、合作的签约他们是不是真实存在?作为合格的市场主体,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看其是不是存在,知道其股东结构等有关状况。经过查看,没发现他们的信息,那如此的合同是不签为好。
2、是不是拥有履约能力?石市政府某局下属工程,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某建筑工程的施工建设。因是政府工程,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质证明文件均是其在北京的总企业的。甲方虽然看到这类文件,但没可以洞察其风险,签了合同,结果是工程建设完成后,达不到验收标准,最后没办法出货用,而且甲方由于涉及很多社会上的借款,不只陷入了诉讼的泥潭、而且还大概涉及非法筹资的刑事诉讼风险。
3、信誉情况怎么样?现在对企业信誉的查看途径也不少,譬如,其有没正在进行的诉讼,为什么产生了这类诉讼,互联网上就能查到;是不是是失信被实行人,自有关司法网站也可以知道。
2、买卖的标的物
1、买卖的标的物,法律是不是有限制性规定?标的物违法、或者不是法律规定可以流通的标的,那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必会产生相应的损失。假如买卖本身是违法的,那样合同不但没办法得到法律保护,还大概致使其他方面的制裁。
同时,还有审察合同是不是存在可能无效、被申请撤销的状况?
2、签订及履行合同是不是有法定的前置条件,假如有,是不是解决了?
譬如,合同是不是约定了生效的条件,该条件是不是合理,其达成是不是存在障碍等。
3、合同的主要内容:
1、对于合同约定的标的物的数目、水平标准等是不是了解、明确、具体?通过合同约定,能否在履行中辨别、衡量他们的履行是不是符合需要?
各阶段应该履行的内容、先后顺序、履行期限、履行标准等约定是不是明确、具体,有关的权利义务归属、责任承担是不是明确?
2、对违约责任的约定:
对于违约责任构成要件的约定、违约责任约定的承担是不是了解、明确?
合同仅规定“未经甲方赞同,乙方如擅自改动本合同内容,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已付款项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这个违约责任条约中仅假设了一种违约状况,而可能发生的其他方面的违约没约定,因而这个违约条约的严谨度不够,不利于甲方合法权益的保护。
3、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争议解决方法、生效条约等的约定也是非常重要的,需要认真审察。
如选择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就需要明确约定,选择的是具体的哪一家仲裁机构,不然,会被视为约定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