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不续签协议如何赔偿
无故不续签协议,赔偿问题应依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与薪资水平来确定。
1.劳动者每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公司应支付一个月的薪资作为经济补偿;若工作年限超越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按一年计算,即支付一个月薪资;若工作年限不足六个月,则支付半个月薪资作为补偿。
2.值得注意的是,若劳动者的月薪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薪资的三倍,其经济补偿的规范将按此三倍数额支付,但支付年限最高低于十二年。
3.“月薪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资。若公司拒绝支付相应经济补偿,劳动者有权向劳动部门举报以维护自己权益。
2、不续签协议应提前多长时间公告?
关于不续签协议需提前多长时间公告的问题,主要取决于地方性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中的具体约定。
1.若劳动合同为固按期限且到期不再续签,单位应提前30日公告劳动者。
2.若地方性法规或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或约定,则应根据该规定或约定实行。若双方均未作规定或约定,则不需要提前公告他们。
3.若因用人单位缘由没有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劳动者继续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则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何种情形下不支付赔偿?
在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类情形包含但不限于: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提升劳动合同薪资待遇但劳动者拒绝续签;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且未导致失业;
3.因劳动者过失,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状况。
找法网提醒你,在这类状况下,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经济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