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没订立合同的资格,没实质履行能力。在现实经济日常,常常出现的合同风险就是订立合同的主体没订立合同的资格,根本没履行能力,即一般所说的皮包公司借助出卖人的轻信,骗取出卖人的货物。这样的情况主要出目前以法人及其他组织为一方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主要表现形式为:1,订立合同的一方根本没提供法人资格证明;2,合同一方虽然提供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为副本或复印件,其实为伪造的证明;3,合同一方提供了正式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其实质虚报注册资本,无实有资金,并没实质履行能力;4,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虽然提供了正式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因其它缘由已歇业或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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