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家生病去医疗机构同意医疗服务时,偶尔会发生医疗纠纷事件。有的状况下,医疗机构构成肯定的过错,需要承担肯定的责任。那样,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有什么?
网友咨询:
什么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律师解答:
下列情形下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职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医务职员伪造病历资料的;
3、医疗机构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律师补充:
医疗损害发生后如何赔偿?
1、医疗机构及其员工的医疗过错行为导致病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成本,与因误工降低的收入。导致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导致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同一侵权行为导致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2、医疗机构及其员工的医疗过错行为导致病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病人死亡的,支付病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成本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成本,但侵权人已支付该成本的除外。
3、医疗机构及其员工的医疗过错行为导致被侵权人财产损失的,财产损失根据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法计算。
侵害别人身权益导致财产损失的,根据被侵权人因此遭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很难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根据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很难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依据实质状况确定赔偿数额。
4、医疗机构及其员工的医疗过错行为危及别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病人在诊疗活动中遭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职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病人在诊疗活动中遭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