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宅用房出租
房子产有权需要了解。房子出租人需要是房子所有人、法定继承人、共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有人的房子需要有房子所有权登记或变更手续。
需要是自住有余。即不能将私房出租,而自己去承租公房;更不能强迫房子产权人出租自住面积并没多余的房子。
凡私有房子出租给外国及港澳台区域派驻机构用的,应由房子管理机关及有关部门代理出租行为。
房子租金由双方按房子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租金标准,协商议定,不能任意抬高。不能以任何方法收取变相押金,也不能将税款转嫁给承租人,不然由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2、非住宅用房出租非住宅用房出租,是指以生产、经营及其他活动为目的的房子出租。包含两类:
生产性用房,如工业、交通运输业务等部门的厂房、车间等;
经营性用房,如各类公司、银行、旅社、餐饮服务等用房。
非住宅用房出租的内容法律没特别规定,因而非住宅用房的出租比住宅用房的出租自由得多,可以由双方当事人按市场行情协商确定租金和违约金标准。
3、私房出租合同
以个人所有些房子为出租标的的合同。中国私房出租是公民行使所有权的方法之一,受法律保护。房子出租合同是要式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订立,并报所在地房管部门备案。终止是什么原因有:租期届满;承租人擅自将出租房出售转借;借助承租房子进行违法活动;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已达6个月等。出租方的主要义务有:修缮房子。为保证承租人安全和正常用,出租人应负责出租房子的修缮,包含零星修理和大修。大修后,出租人有权因房子水平提升而适合提升租金。经赞同由承租人修缮的,可以修缮成本充抵租金。缴纳房地产税。除另有约定外,房地产税一般由房子出租人缴纳。出租人处分出租房子,应提前公告承租人。承租方的主要义务有:按约定交纳租金。租金按国家规定的规范支付,没规定的,依公平合理原则由双方议定;合理用和维护出租房子。不能私自转租出售,不能用于违法活动;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子,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