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时,假如该请求得到了义务人的明确回话或者承诺,那样这个过程可以致使诉讼时效中断。什么是诉讼时效中断呢?诉讼时效中断是指一种法律机制,它可以使原本适用的诉讼时效被暂停或者中止,其成效是重新计算诉讼时效。那样,何时可以用这种机制呢?
依据国内《民法典》有关规定,当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并且得到了义务人的明确回话或者承诺,就能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比如,假如一位企业卖出了一批产品,但买方发现其中有一项产品水平问题,于是向企业提出了换货的请求。企业响应了该请求并答应在一周内进行换货,那样这个过程就会致使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中断一旦产生,将使得之前的时效期限被重新计算,从而给权利人提供了更长的时间来行使其诉讼权利。这种机制恰好满足了当事人履行合同、保障权益的需要。
应该注意的是,诉讼时效中断有肯定的时效期限。依据国内《民法典》规定,假如当事人在一年内没用中断诉讼时效的机会,则视为倡导舍弃。除此之外,权利人应当在了解或者应当了解权利遭到侵害之日起肯定期限内行使诉讼权利,不能超越三年。
总之,当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并得到明确回话或承诺时,这个过程可以致使诉讼时效的中断,为权利人行使诉讼权利提供了机会。但,权利人在行使诉讼权利时应该注意时效问题,以免错失合法权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