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那样债务免除的特点有什么呢?针对这个问题,律图记者整理了免除债务的有关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知道。
债权人免除债务,指债权人舍弃我们的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
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从这条规定看,国内合同法规定的免除是单方的法律行为。但合同法也并不排除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免除协议,免除债务人的义务。
债权人免除债务具备以下特点:
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哪些原因,这类缘由是不是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2、免除为免费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舍弃债权,不再需要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对免除为相应的对价。
3、免除无需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
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赞同,不然不发生法律效力。
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的部分,也可以铭除债务的全部。
免除应当公告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免除为舍弃债权的行为,向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成效,因此,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能撤回。
有时免除债务可能损害第三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