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应该送到人民法院的什么部门
起诉状应该送到被告住所地或常常居住地对应的人民法院的立案部门。在提交起诉状时,原告需要确保所选择的法院具备管辖权,不然或许会致使起诉被驳回或延误诉讼进程。
立案部门是人民法院负责接收和处置各类诉讼案件的专门机构,原告在此提交起诉状后,法院将依法对案件进行审察,并决定是不是受理。
2、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
找法网提醒,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管辖原则主要遵循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该法条还明确了当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同时,由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的例外状况。
怎么样确定被告住所地
确定被告住所地是确定诉讼管辖法院的重点步骤。
1.依据《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讲解,被告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这意味着,在通常情况下,原告应当依据被告的户籍信息来确定管辖法院。
2.在实质操作中,因为人口流动和户籍管理的复杂性,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可能并不等同于其实质居住地。
因此,在特定状况下,如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可以视为其常常居住地,并据此确定管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