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年假公司年假是如何规定的
法定年假公司年假的规定主要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来实行:
1.具体来讲,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则为15天。
2.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并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内。
3.若职工存在依法享受寒暑假且天数多于年休假、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不扣薪资、或因病假累计超越规定天数等状况,则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2、年假期间薪资应怎么样计算
找法网提醒,年假期间,薪资的计算是职工关注的另一焦点。
1.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依据生产、工作的具体状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若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可以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跨年度安排,需征得职工本人赞同。
2.对于职工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根据该职工日薪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薪资报酬。
3.若用人单位已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职工因本人缘由书面提出不休的,则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薪资收入。
辞职时未休年倘若何补偿
辞职时,若职工存在未休的年休假,其补偿问题也需明确。
1.依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若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则应当根据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薪资报酬。
2.折算办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除以365天,再乘以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然后减去当年度已安排的年休假天数。
3.但应该注意,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薪资报酬。若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且天数多于折算后的应休年休假天数,则不再扣回。